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6月15日发布的通告(内食药监通告〔2017〕24号),该局近期抽检饮料86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
本次饮料抽检依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和指标的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铅等重金属,山梨酸、苯甲酸等食品添加剂,蛋白质等品质指标以及微生物等指标。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
不合格产品情况为:内蒙古青橙紫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含乳固体饮料羊奶茶(咸味),大肠菌群检出值为35,35,40,25,30CFU/g,标准规定为n=5,c=2,m=10,M=100 CFU/g。检验机构为内蒙古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已要求呼和浩特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责令生产企业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并依法予以查处。核查处置情况于2017年9月12日前报内蒙古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并向社会公布。
400-8650-222 1375563891@qq.com
www.tjwddxh.com 赛罕区亚辰大厦A座7楼70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