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道的大概情况是绥宁县王先生的父亲和县里其他一些老人被一家羊奶店了,不停地花高价从其门店买货,根本就不听儿女们的劝阻。最近一次是,他们在门店组织的会议上,花3999元购买180支据说可以“降三高”“清理垃圾’的‘军将御方三七原浆”。儿女们希望当地记者能介入此事,帮助自己阻止老人们的这种疯狂行为。
后来,记者以家里有老人要买羊奶粉为由,到绥宁这家羊奶店进行了暗访。发现店内除了销售羊奶粉外,的确还销售着“军将御方三七原浆”的一款许可证为SC开头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类别属植物饮品,也就是说,它既非药品也非保健品。最后绥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介入,法人员曾对这家羊奶店进行过日常监督检查,但未发现明显违规行为。
首先,这家羊奶店夸大宣传的是一款以SC开头的食品生产许可证,产品实际上属于植物饮品,而非保健品。这再次凸显了保健品成为背锅侠的现象。在市场中,有些企业会通过夸大宣传、误导消费者等手段来将普通产品包装成保健品,从而获得更高的销售额。这种行为不仅违背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原则,也给整个保健品行业带来了负面影响。
其次,虽然店家的宣传手段近似于正常的营销行为,但被异化宣传为保健品,特别针对老年人。即使记者进行了暗访,市场监督管理局也介入了调查,但店面仍然正常经营。这一点引发了我们对营销行为的思考。毕竟,王婆卖瓜自卖自夸,哪个行业的营销策略不做修饰呢?保健品销售与其他商品的流通一样,正常营销本身并没有问题。问题在于,营销手段是否真实、合规、诚信。
在保健品行业,我们应当更加注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同时通过法规和监管加强对营销行为的约束,保障市场的正常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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