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食品资讯国际食品2023年国际食品法规标准变化回顾与展望
核心提示: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法规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也对我国食品出口形成了隐形的贸易壁垒,制约了贸易出口的快速健康发展,变革方向主要涉及产品市场准入要求整合、危害物限量频繁制修订、产品原辅料使用趋严、产品标准不断更新、标签标识要求更符合健康理念,覆盖“变革”“禁用”“取消”“放开”“整合”等几个维度,本文将逐一进行分析,希望能为产品出海破冰带来一定的启示。
外贸是国家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和动力。2023年,在外需整体疲弱的情况下,我国外贸依托强大的产业链供应链优势,在扩大高水平对外开放等政策的支持下,仍跑出了整体向好的成绩单。据海关总署统计,2023年,我国农产品进出口总额3,330.4亿美元,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其中出口989.3亿美元,同比增长0.9%;进口2,341.1亿美元,同比下降0.3%;贸易逆差1,351.8亿美元,比上年同期收窄1.2%。2023年,我国主要出口贸易伙伴集中在欧盟、美国、东盟、日韩、加拿大、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俄罗斯、中国港澳台地区、非洲和拉美部分国家和地区,基本涵盖了“中美合作”“一带一路建设”“RCEP区域合作”“中欧班列”“金砖国家合作”等路线的对外贸易指数活跃度比较高的国家和地区,充分展现了我国对外贸易的强大韧性和吸引力。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的制修订工作也对我国食品出口形成了隐形的贸易壁垒,制约了贸易出口的快速健康发展,变革方向主要涉及产品市场准入要求整合、危害物限量频繁制修订、产品原辅料使用趋严、产品标准不断更新、标签标识要求更符合健康理念,覆盖“变革”“禁用”“取消”“放开”“整合”等几个维度,本文将逐一进行分析,希望能为产品出海破冰带来一定的启示。
涉及食品添加剂使用、食品标签和广告宣传用语、农兽药限量要求等,并对健康功能食品的原料使用和终产品的要求进行了调整
涉及农药残留修订、食品添加剂使用等通用要求,并修订了膳食补充剂、特膳食品和酒精饮料产品的产品标准
涉及禽肉及其制品、乳及乳制品、巧克力及其制品等,主要涉及原辅料使用、产品分类细化标准和污染物指标如亚硝胺的限量要求等
涉及食品辐射安全标准、植物基饮料和特膳食品的产品标准要求,并开展非酒精饮料、果汁等类产品的标签溯源试点工作
涉及食品添加剂、香精香料和加工助剂的使用要求,更新膳食参考摄入量要求等;明确将国家标准地位定为强制性技术法规
2023年,美国、加拿大、印度尼西亚和阿根廷等国家对食辅料使用和食品接触材料使用等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禁令要求,从而确保食品本身及其包装制品更加符合市场需求并确保消费者利益得到有效保障,主要包括:
1.美国禁止部分氢化油在特定食品中使用。经评估,美国明确部分氢化油不再是公认安全的物质(GRAS),因此禁止其在花生酱和金枪鱼罐头产品中使用,并禁止部分氢化的鲱鱼油和菜籽油。
2.加拿大逐步淘汰6类一次性塑料制品。2022年加拿大发布《限制一次性塑料条例》的法规注册通知及实施计划,2023年12月20日起一次性塑料收银袋、一次性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餐具容器、一次性塑料搅拌棒和独立的一次性塑料吸管禁止在加拿大销售。
3.印度尼西亚发布加工食品禁用原料和食品添加剂成分要求。禁止部分原料如香蜂花、马鞭草、刺毛黎豆、欧洲椴和添加剂成分如硼酸、二氢黄樟素等在加工食品中使用
4.阿根廷将禁止部分氢化油使用。阿根廷新增食用菌清单和推荐食用方式,并明确工业反式脂肪酸的使用,要求三年后,食品原料中的工业反式脂肪酸含量不得超过2%;四年后,全部禁止部分氢化油的使用。
2023年,在食品进出口准入管控领域,韩国、新加坡、马来西亚、欧亚经济联盟和阿根廷等国家和组织分别整合、放开或简化了产品进口准入、信息提报的相关要求,有助于进出口企业更好地把握产品准入要求,并高效地实现通关便利化。
1.韩国 多次修订《进口食品安全管理特别法》,明确规定风险级别较低且多次重复进口的食品使用自动化方式报关,且要求含肉加工品和含蛋加工品等动物性食品需进行进口卫生评估。
2.新加坡 豁免对从中国进口牛乳、乳制品和含乳产品的三聚氰胺检测相关要求,但出口至新加坡的乳产品仍应符合动物疫病管控要求,如要求巴氏灭菌乳应来自无口蹄疫国家等。
3.马来西亚 多次修订《海关(禁止进口)令 2023》,明确规定了禁止进口或限制进口的产品类别,涉及生鲜冷冻肉类产品和可可相关制品等。
4.欧亚经济联盟 简化货物进出口报关时信息提供的规则以及申报之前放行货物的申报要求,包括在某些情况下豁免提供某些信息的可能性,如货物的收货人,其位置和车辆的信息等。
5.俄罗斯 拟在2024年2月前启动猪肉输华工作。目前双边已签订检验检疫和兽医卫生要求议定书,兽医卫生证书模板已明确,下一步将正式开启俄输华猪肉出口企业的认证工作。
通过上述各国和地区2023年食品标法制修订内容的梳理概述,可以看出:我国主要贸易国家和地区在食品安全大的框架方向领域未做大的调整,在可具体落地实施的产品标准、标签标识要求和进出口监管方面的制修订工作较多,总体来说,行业和产品标准细化、产品标签要求趋严以及进口监管中诸如准入限制、边境抽检和文件审查等要求修订频次繁多等已成为国际食品标法制修订的风向标。因此,加强国际标准法规发布更新监控和数据整理汇总,做好国内外产品质量安全要求对标比对,标签标识研究细化和进出口监管要求的实时把控,对产品合规和顺利出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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